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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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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在今年我国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际,我将我们保山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向大家做个介绍。

  我市自2004年以来,启动了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对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全市共投入普查资金59.7万元,市、县、乡三级共动用普查人员近100人,此次普查共调查了311个项目,11种少数民族,涵盖了587个村寨;调查走访1964人次;调查民族民间文化项目311项;形成专题调查报告297份(计约120万字)、记录曲谱313首、拍摄照片4600余幅、制作音像资料65份。2006年5月,我市的昌宁苗族服饰习俗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成为国宝。2008年,腾冲县的佤族清戏被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09年腾冲县的佤族清戏传承人李家显被命名为国家级传承人。同年,我市龙陵县阿昌族舞蹈“蹬窝罗”、腾冲县玉雕艺术、昌宁苗族服饰制作技艺、腾冲固东镇皮影制作技艺、施甸木老元乡布朗山歌之乡以及隆阳区的彝族舞蹈“擦大钹”等16项被命名为省级保护项目。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省级传承人42人,市级保护名录197项,囊括了民族民间的口述文学、音乐、舞蹈、戏剧、建筑、工艺、艺术之乡、文化传承人等十二个大类。县级保护名录286项,市、县两级文化馆都成立了专门的保护机构,成立了专家委员会,所有的市保项目和县保项目都进行了规范化的静态保护,建立了档案管理和数据库管理。并且,每年给予传承人一定的生活补助,国家级传承人5千元、省级传承人3千元,市级传承人1.2千元。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开发,我市文化主管部门在2006年成功举办了“保山市首届民族民间工艺产品展评会”,参加展评会上来自五县区的民族民间工艺产品工有25个种类、1300多件,既有传统的民间工艺产品,也有在传统基础上开发创新的产品,产品内容丰富多彩。

  展评会从开展开始,我们的很多工艺产品就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很多观众纷纷要求购买展品,也有一些企业、商家前来洽谈联合开发事宜,在为期4天的展评会上,一共零星销售了黄龙玉饰品、竹藤编日用品、手工刺绣品、彩嵌画、银器、甲马雕版等货品数百件。有些企业、商家或个体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与我们各县区展点签下了订货合同。

  进一步树立起“民族民间工艺产品”的品牌意识,探索文化与民间工艺的结合方式,努力提升民间工艺产品的档次,这既是保护民间工艺技艺传承人的重要途径,又是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双赢的开启。目前在保山已形成品牌的非遗产品主要有,隆阳区的(水泥浮雕装饰建材、彩嵌画、金鸡陶器、杨柳刺绣、沙登木桶及甑子);腾冲的(园角背幺、皮影靠子、腾越刺绣、腾冲玉雕、竹藤编日用品、农民画、和顺侨乡);龙陵的(黄龙玉雕、龙陵纸伞、傈僳族绣品);施甸的(金布朗绣品、竹篾草编、彩扎工艺);昌宁的(苗族服饰及绣品)等。这些品牌通过各种渠道达到传承和开发的目的。我市隆阳区“花市旅游节”、 腾冲的“火山热海节”、施甸的“年猪节”、昌宁的“千年茶乡艺术节”以及傈僳族的“刀杆节”、阿昌族的“窝罗节”、等,这些节日既营造了节日庆典的气氛又达到了展示、展演、展销的一统,为非遗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保护的措施上,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保护,如昌宁的苗族服饰习俗,成为国家级保护项目后,市、县文化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静态和动态的保护,进行了科学的理论研究,着手出版专著,对传承人给予经济的扶持,打造了大型舞蹈诗《苗岭天风》以及大型服饰展《五彩盛装》等文艺精品。另一个国保项目佤族清戏的保护与发展,正在制定一系列的规范化动态与静态保护,如在甘蔗寨组建一支老中青的演出队伍和传习所,整理和挖掘传统剧目,进行研究等等。还有像再如施甸的布朗族文化的传承,从县到乡政府参与,特别是以布朗族为主体民族的木老元乡和摆榔乡,从孩子们抓起,把布朗的文化纳入小学教学里,使孩子们的血脉里永远流淌民族的“血型”组织传承人进行座谈,请他们提出在传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传承过程中的经验,达到从中相互学习的目的。同时,传达党和国家对非物质保护的政策法规、保护措施以及政府部门对传承人的具体要求、鉴定保护协议书等等。利用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创作各种类艺术作品,取得了丰硕成果。

       通过行之有效的开展非遗保护活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摸清了我市非遗情况的家底,了解了我市不同民族,不同习俗的分布情况,建立了非遗数据资料库,建全了传承人档案,编撰《保山市非遗保护名录》一书。

  2、抢救了我市既将面临濒危的民族民间文化,发现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传承人。

  “乌铜走银”是通过特殊的工艺,复杂的程序将银丝镶嵌到铜器里,高温遇热冷却后,用手急擦,使汗汁浸到走银处,通过与人体汗液接触后,红铜的颜色随即变为乌色,而镶嵌在刻痕里的白银就显得更加晶莹、白洁。目前,在我们云南省内只有两个地方个别的人能掌握这项传统的技艺,我们保山板桥镇的万光红就是掌握这一技艺的人,在我市没有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之前他已经多年不做“乌铜走银”的产品了,通过开展非遗保护,很多人开始找他购买“乌铜走银”产品,销量供不应求,过去是他一个在做这项技艺,现在他们全家四口人都在做这项技艺。在抢救了既将面临濒危的民族民间文化,培养传承人的同时也带来了创收的机遇。

  3、增强了各少数民族的自豪感

  10多年前,施甸县的布朗族是被施甸境内的很多民族看不起的,大家认为它们的民俗习惯、语言、服饰等都是土得掉渣的东西,很多布朗族纷纷将族别改为汉族,如今,恰恰是这些“土得掉渣”的东西,让人们重新体验我们的民族感情,人们赞叹,原来我们的家乡还有这么漂亮的服饰!原来我们方言唱的山歌是这么好听!原来年猪饭是这么好吃!一下子,民族的自豪感增强了,其它民族也对布朗族另眼相看了。

  4、带动了旅游业与产业的互补。

  只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带来经济效益,才能有更多的资金反过来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 外地人到腾冲旅游除了观光体验火山热海之外,更多的是购买当地传统特产,如果单独旅游旅客会觉得单调,但是购买了腾冲特有的腾冲玉雕、腾越刺绣、农民画、吃着腾冲大救驾等这些“非遗”开发产品,很多游客才会觉得真正到了腾冲。这是“非遗”充实了旅游业的内容。

  另外将“非遗”项目与旅游商业活动挂钩,将能够更好地提高它们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比如,现场聆腾冲洞经音乐已经成为腾冲旅游的重点项目,假如没有这样的演出,也许不会有人再学习古乐,而这些演出催生的商业价值带动了一批当地年轻人学习古乐演奏。多年之后,他们又会自然而然地成为的腾冲洞经音乐新一代传承者。这是旅游业推动“非遗”的传承。

  据统计,我市“非遗”项目中,已有37项初步开发利用,从事人员近两万人,年收入3.14亿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是摆在我们面前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我国国力日益增强,全社会的文化自觉和创新发展意识日益日益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必将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和文化产业的突破口。就让我们同心携手,共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文化家园。(保山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主任 段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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